古典家具的用材

在用材方面,明清两代家具多选用南方出产的优质名贵木材,如紫檀、黄花梨、铁力、鸡翅木、榉木等。因此明清家具从木质上可分为两大类:硬木类,主要包括紫檀木、黄花梨木、红木、鸡翅木等,这类家具木质坚硬质密,色泽幽雅,纹理美观;柴木类,主要包括榉木、楠木、柞木、核桃木等。

在今天所能看到的传世黄花梨木家具中,明式家具占据了绝大多数,紫檀木则是明及清前期制作考究的家具常常选用的木材。而楠木、榆木、榉木、樟木、乌木等是明清两朝家具均采用的木材,这已成为了家具鉴定界的一种共识。

明式家具除选材讲究和设计优美外,制作工艺方面的突出特点是精密巧妙的榫卯结构。最常使用的榫卯结构,包括拼合薄板使用的“龙凤榫加穿带”,攒边装板使用的“攒边打槽装板”,连接弧型弯材的“楔钉榫”,腿足与束腰、牙条结合的“抱肩榫”, 还有“霸王枨”、“夹头榫”、“插肩榫”、“走马销”等。

紫檀也是我国古代做工考究的家具经常使用的木材,紫檀木家具主要流行于明及清中期。清中期以后,由于紫檀木已不易得到,故很少再采用紫檀大料制作家具。这时,多数家具主要采用硬木包镶的方法制作,即家具内芯以杂木做骨架,外层表皮则贴上一层硬木薄板。其中用紫檀包镶的家具占一定比例。

清代中叶以后,由于优质木材的来源日益匮乏,一种从南洋地区进口的新的木材品种——红木开始出现。红木在南方又称为酸枝木,在中国古家具中出现得最晚,乾隆以前绝对不可能有红木家具,红木是在紫檀、黄花梨基本告罄后,作为替代品由南洋进口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