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典家具的年代历史

中国古典家具已有数千年的发展历史,但流传至今,明代以前的家具已是凤毛麟角,而明清家具民间虽尚有少量孑遗,但数目稀少。而家具的鉴定不像陶瓷、书画等古董,这些藏品多数带有年款,可以方便地鉴定出制作年代。

而从现在流传下来的家具看,带有年款的家具非常少见。目前国内的传统家具研究界中,一般以制作工艺、装饰风格等来划分古典家具的年代。


一般来说,明式家具往往是指明及清前期(清康熙、雍正时期)制作的家具。因为清初的家具在形式上仍然继承了明式的风格,在结构上没有多大差别,因此统称为“明式家具”。而清式家具则是指清乾隆以后制作的家具。


明清两代在家具制作风格、造型结构、装饰手法、所用材质上都不尽相同,这些因素都是判定家具时代的重要标准。


明代是中国家具史上的黄金时代,明式家具大体上保留了中国家具传统的装饰风格及制作手法,是中国古典家具发展的颠峰时期,大体上造型质朴简洁,刀法疏朗明快,不事雕琢。在艺术造型、工艺技巧和实用功能等方面,都已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境地,具有典雅、简洁的时代特色。

清十八至十九世纪 黄花梨樟木门面条柜


进入清乾隆年以后,国力强盛,版图辽阔,乾隆皇帝以盛世天子自居,好大喜功,加上西方文化对中国的浸透影响,家具为了体现盛世景象,在造型做工上慢慢脱离了明代的模式,刻意崇尚精雕细作及繁复的装饰手法。


清式紫檀荷花纹罗汉床


尤其是乾隆时期的宫廷家具,材质之优、工艺之精,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。这时家具制作工料虽精,但过于追求雕饰繁琐和装饰华美,失去了前一阶段所具有的古朴典雅的艺术风格。在国内收藏界,清式家具的艺术价值在总体上稍逊于明式家具。